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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转接

户口转接

Household registration transfer

1.落户材料:陕西省内新生须持有身份证复印件(空白处预留个人联系电话)、户口本原件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;陕西省外新生须持“户口迁移证”、身份证复印件(空白处预留个人联系电话)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,且“户口迁移证”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完全一致。

2.新生户口迁移至学校集体户采取自愿原则。入学时有办理需求的学生提前准备落户材料,入学后由各班级统一收集办理。

3.具体办理时间请在入学后关注学校通知,若户籍政策变动,须依照辖区派出所户籍室通知要求执行。


陕公网安备61011602000658号